李小璐被诈捐案被告人获刑3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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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璐被诈捐案被告人获刑
备受关注的艺人李小璐被网络诈捐案有了新进展。12月6日上午,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生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事实,骗取网友捐款共计119853.13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今年3月26日,李小璐收到一个网友的求助。该网友自称是一个两岁宝宝的妈妈,宝宝被诊断为神经母细胞瘤,后期至少还需要几十万元的治疗费用。李小璐转发微博,并将1万元爱心款打入指定的账户。随后,在粉丝的提醒下,李小璐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向警方报案。4月8日,莆田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郭某生抓获归案。(福建日报)
【网友议论】
雅涵宝贝儿:判得好,不能让这些人伤害人们行善的心。
胡腰静:最讨厌拿孩子来骗取同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