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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生母告张铁林讨抚养权 私生女之母陪同前来

核心提示: 私生子生母告张铁林讨抚养权 私生女之母陪同前来

本报讯(记者张蕾)今天上午,张铁林私生子的抚养权纠纷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因涉及隐私该案未公开审理。原告訾女士亲自出庭,据知情人士透露,张铁林的母亲以张铁林一方的证人身份参与了庭审。

上午8时50分许,訾女士素颜出现在法庭门口,她梳着高发髻、身穿米色休闲外套、黑裤子,面容略显憔悴。陪同她一起前来的还有之前与张铁林打抚养费官司的私生女的生母侯女士。

法庭外,訾女士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她说,张铁林确实有夺子行为,今天庭上会出具证据。之前她曾试图与张私下解决此事,没想过要曝光他,但由于实在无法沟通,起诉是走投无路的办法。

訾女士说,她已提前申请法庭让孩子出庭。由于太久没见小孩,目前孩子的状况她并不清楚,甚至连身份、籍贯都不知道。她说,之所以打这场官司主要是为了见到孩子。

訾女士起诉称,她2001年读书时和当时在广东暨南大学做讲师的张铁林相识,在张铁林的结婚承诺下怀孕并生子。2002年生子后,她在老家和北京的租住地抚养儿子,但2009年8月,张铁林一方强行带走孩子,9月訾女士到被告住处寻找孩子时遭遇车祸。

因张铁林不让见孩子,訾女士起诉要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张铁林赔偿精神损失费60万元。

是张铁林夺子还是訾女士弃养,张铁林一方的说法完全不同。今年6月,张铁林以儿子的名义将訾女士告上法庭索要抚养费。张铁林称,在孩子出生后,訾女士仅承担了6个月的抚养义务,后便交由张铁林抚养。2009年7月前,訾女士偶尔赴张铁林住所探望儿子,但在7月后,长达近7年时间,訾女士非但继续逃避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且未再对孩子进行任何探问,其间甚至未给孩子打过一个电话。因此起诉訾女士支付2003年7月至儿子18岁的抚养费105万元。

此前张铁林私生女起诉索要抚养费一案经朝阳法院判决,张铁林一次性支付张某至18周岁的抚养费198.4万元。张铁林已履行判决。文并摄 J009许昌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