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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不断乱象频出 CBA越来越像扫黑前的中超

核心提示: 争议不断乱象频出 CBA越来越像扫黑前的中超

CBA第16轮:肯帝亚队翻译因阻止山西啦啦队违规干扰球员罚球,而遭遇主队安保拖拽殴打和扣留;辽宁和北京队的比赛又因裁判的吹罚引发极大争议。已记不清这是今年的第几起类似的事件了,不少球迷已隐约感受到,如今的CBA,和“扫黑”前的中超,越来越像。 扬子晚报记者 张晨瑆

“G7”“中职篮”革命都未果 中篮联公司又走中超公司的老路

2004年的中超元年,曾掀起一场“G7逼宫”——因为不满联赛中的种种不公,7家俱乐部的投资人联合起来“逼宫”足协,要成立以俱乐部为主导的“中超公司”。不过,这场“革命”最终流产。

2005年10月24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成立“中超联赛股份公司”。和“G7”的诉求不同,中超联赛公司由中国足协与16家中超俱乐部共同出资组建,中国足协出资36%,成为中超公司第一大股东,拥有重大事务否决权。换言之,依然是足协说了算。

今年,由姚明牵头的18家CBA俱乐部组建了“中职篮”公司,有着和G7当年同样的诉求。俱乐部自己想要“说了算”,要经营权,要裁判职业化,要管办分离,要最大程度规避“假赌黑”。没过多久,篮协成立了“中篮联”公司,共有21家股东,中国篮协全资公司——中篮巨人广告中心占股30%,20家俱乐部各占股3.5%,合计占股70%。

“按照篮协推行的公司化方案成立的CBA公司,只不过是把现行的体制包装上了公司化的外壳。我不会同意加入这样的CBA公司。”姚明曾这样说道。不过,为了大局考虑,姚明最终还是担任了中篮联的副董事长一职。而“中职篮”公司,如今地位就十分尴尬了。

“裁判”总会成事件“导火索” CBA的今天,像极了中超的昨天

当初“G7”的导火索,是裁判。如今CBA,不客气的讲,最具争议性的问题,还是裁判。刚刚过去的第十六轮联赛,在辽宁对阵北京的焦点大战中,裁判第四节又成为“焦点”。在北京队领先7分的时候,连吹北京犯规引发后者球员不满后,又吹了北京两个“T”;当辽宁追上比分之后,裁判又开始“找平衡”,马布里肘击对手却被反判成辽宁犯规。

本赛季,在江苏肯帝亚队客场对阵四川的时候,肯帝亚队员多次因防守哈达迪犯规,其中不少吹罚值得商榷。肯帝亚总经理史琳杰难捱满腔怒火,指责当值裁判,随后被罚出场。最终,篮协对史琳杰停赛三场。而在江苏同曦队主场对阵北控的时候,裁判同样有很多令人费解的判罚。赛后,一肚子怨气的同曦主帅丁伟,用“相信邪不胜正”的字眼,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得到的代价是停赛两场。

其实,在中超没有“扫黑”之前,很多球迷都愿意相信赛场中的种种不公平判罚,只是裁判的业务水平问题,而非其他。只是后来的现实让太多人感到失望和震惊。而如今的CBA,裁判问题不是“孤立事件”,而是成了常态,这不由得让人联想起当年的中超,因为实在“太像了”。

篮协的“懒政”和足协太相似 “有法不依”和“只罚不管”并行

篮协的“懒政”丝毫不逊色于“扫黑”前的足协。至于“有法不依”,更直观体现在了前天“肯帝亚队翻译被打”事件中。

肯帝亚队的翻译薛飞,被肯帝亚队总经理派去制止山西啦啦队干扰本队球员罚球的职务行为,引发了山西安保对其的拖拽和殴打。事件的导火索是“啦啦队干扰罚球”,那么啦啦队是否可以这样做呢?当然是不允许。根据CBA联赛竞赛工作规定第四项《比赛场馆、器材及工作席布置》,第三类赛场内场必须设置的工作席中的第12条规定:啦啦队在球场两端线广告板后适当的位置。比赛中任何时候啦啦队的服装道具均不得遮挡广告牌;啦啦队席不得侵占球场四周两米以内的竞赛区域。很明显,山西啦啦队违规了。昨晚央视《体育世界》专题《CBA没规矩》,也直接点出了这一问题。

但其中一个细节,更让人玩味——据当事人介绍,肯帝亚俱乐部5次向技术台表示抗议,但技术台却无动于衷。另有消息称,技术代表甚至以“我管不了”而搪塞。啦啦队干扰事件也在深圳主场对阵辽宁的比赛中发生过,但在客队向技术台抗议后,裁判把啦啦队赶出了指定区域。试想,若前天篮协的技术代表能迅速处理,也不至于让“有法不依”持续下去,但代表篮协的此人之怕事,让后续事件发酵。混乱之中,不仅安保非法殴打、扣留薛飞,甚至个别山西球迷也开启了“暴戾”模式,将赛场上的椅子搬起来砸向了场内,如果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

可以预见,对于这起事件,篮协还是会开出罚单,至于怎么罚,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果开始就坚持“有法可依”,则完全可以避免更大的冲突。

说到底,每一位篮球运动的从业者和热爱者,都应该爱护我们自己的联赛,谁都不希望CBA走上中超当年的老路。但愿“越来越像”只是表面,也但愿中超曾经的教训能警醒每一位CBA的从业人员。毕竟,联赛只有健康、稳定、规矩的发展,才能为每一位从业者带来切实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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