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航空福州事故致乘客八级伤残 被判赔2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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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2月18日讯 飞机降落时冲出跑道,乘客王先生受伤住院治疗,后被鉴定为八级伤残。近日,经过多轮协商,航空公司赔付王先生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共23.9万元。
今年5月10日,一架载有45名旅客,由义乌飞往福州的幸福航空客机,在长乐机场降落时冲出跑道、机身冒烟,造成7名旅客不同程度受伤。
事后,伤势较重的王先生被送往长乐市医院进行紧急救治,随后转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住院治疗。身体多部位严重受伤的王先生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
由于双方对赔偿事项协商未果,10月王先生向长乐法院提起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诉讼,认为本次事故系机组违规操作导致,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飞机所有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诉请法院判令航空公司赔付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7.9万元。
考虑到案件涉及航空领域公共安全及旅客合法权益,长乐法院开庭审理后,在征得双方同意情况下,对赔偿事项进行调解。最后,航空公司愿意对王先生进行适当补偿,王先生也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诉讼请求。
经多轮协商,双方最后当庭达成赔偿调解协议,由幸福航空公司于规定期限内赔付王先生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2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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