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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释放了哪些信号?

核心提示: “终身监禁”释放了哪些信号?

10月21日,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铁义因受贿3.06亿元,被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终身监禁。这是迄今为止法院认定的全国受贿案件中金额最高的案件,也是继白恩培、魏鹏远之后,第三名被终身监禁的国家工作人员。(10月22日 中国网)

最近,“终身监禁”成了又一个反腐热词,不到两周时间里连续出现了三个“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让白恩培、魏鹏远、于铁义成为我国第一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贪官。他们都是有名的“巨贪”,白恩培受贿数额高达2.46亿元,魏鹏远受贿金额超2.11亿元,于铁义受贿金额3.06亿元。对于这样罪行严重的贪腐官员来说,终身监禁的运用,标志着我国对腐败犯罪的惩治力度和打击方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无不释放出“有腐必反,惩腐必严”的明确信号。

终身监禁是一种行刑方式,而不属于新的刑罚种类,只适用于贪污、受贿罪,且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弥补了直接死刑过重而无期徒刑过轻的问题。终身监禁用制度封堵贪腐分子提前出狱的可能,也消除了公众疑虑,彻底打碎了巨贪幻想。很多人对一些腐败官员存在一种疑虑,就是这些贪腐官员入狱后很可能会以身体不适和需要治病等为由,借助减刑、假释等方式规避惩处。对此,“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样的判决给了部分心存幻想的贪官重重一击,无疑从制度上堵住了腐败官员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之后以各种方式逃避惩罚的漏洞,“牢底坐穿”很可能会成为巨贪们的“标配”,终身监禁的适用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威慑力。

民不容贪,法不允腐。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白恩培、魏鹏远、于铁义等腐败分子付出的代价之沉重,“终身监禁”的教训之深刻,令人警醒。在当前高压反腐态势和反腐法治化的双重背景下,我们必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坚持有腐必反,惩腐必严,对腐败分子要动真格、打硬仗,让腐败分子付出代价,让想腐败者望而却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压倒性态势,从根本上遏制腐败。

文/刘凤敏

(原标题:“终身监禁”释放了哪些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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