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赞成李今早的“全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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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赞成李今早的“全域旅游”
4月3日19:40~20:00,在旅游卫视“中国旅游新闻周末版特别节目”上,本人表述了以下观点:
◆当前国内旅游与出境旅游人数发展迅速,一方面说明过去不太注重民生,现在更关注民生,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国民旅游还处在起步阶段,到达成熟阶段后,速度会降下来、质量会提上去。国民旅游到达成熟阶段,还要一、二十年。
◆目前国内旅游市场中出现的种种不良现象,特别是一些突出的、恶劣的事情,不是一个旅游部门能解决的,是社会大环境的问题。严打式的整治能遏止、减少这种现象,但不能根除。北京一日游中出现的问题是在市场供给上出了问题。正规的一日游供给严重不足,不正规的供给就出来“填空”。大部分的所谓黑导、黑车还是比较好的,解决了大部分散客的需求。我前几年就主张,要收编他们,让他们洗“黑”变“白”,从游击队变成正规军,满足巨大的、特别是外地散客去长城、十三陵一日旅游的需求。
◆全域旅游是指提高社会大环境,便利广大游客出行,不仅景点玩得好,而且从离家门到回到家中,一路上都方便、舒心。景点旅游模式永远不会过时,不能用“无景点旅游”取代景点旅游,“从景点旅游走向全域旅游”说法不准确。对大多数人来说,出去旅游(而不是在日常居住地休闲)还是奔着景点去的。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是指政改善大环境;加强景区景点建设,是強强调景区景点的重要性。
◆李总理说“迎接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是要求我们做好准备,从一部分人参加旅游是走向绝大多教人都参加旅游,正象从一部分先富起来走向共同富裕一样。只有实现全面小康、全民共同富裕、落实带薪体假制度以后,才是真正的大众旅游时代。
为了充分表述我的观点,略述如下。
对“全域旅游”,我赞成学者们独立、理性、自由讨论。但不赞成国家旅游局局长李今早说的和做的“全域旅游”,理由有四。
1、概念不科学,不符合旅游目的地发展的基本规律。任一个旅游目的地由两方面构成:旅游大环境(生态质量、基础与公共服务、居民好客度等)与旅游吸引物,两者缺一不可。大环境是基础,旅游吸引物是核心。一个以市、县为单位的旅游目的地不可能“全域”都是旅游吸引物,总是要有代表性的旅游区景点,成为标志性的旅游吸引物,构成旅游核心吸引力和竞争力。中外成功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城市、地区等)概莫能外。没有好的环境,看完景点就走人,不能留住客人、走了不会再来;没有好的景区景点客人不会来,尤其不能吸引客人远道而来,两侧不可偏废。景区景点旅游模式一万年也不会过时。景区景点旅游对绝大多数异地旅游者(不是就地休闲者)、绝大多数旅游目的地(不是日常的休闲地)来说,是常态旅游方式,“无景点旅游”、“全域旅游”是少数人、少数地区的非常态旅游方式。
2、唯旅游GDp的价值导向。“全域旅游示范区”的6大考核指标: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20%以上,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本地人口10倍以上,当地农民年旅游收入占纯收入20%以上,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区域内有明确的主打产品,丰度高、覆盖度广。这6条指标绝大多数县、市做不到,没有普遍指导意义,硬推下去结果必然是搞数字游戏。
3、用空头支票动员各地申报。许诺的七点“优先”政策难以兑现、也不可能推广,用特殊政策搞出来的“示范区”没有示范意义:将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旅游外交、宣传推广重点活动,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重点支持范围,优先纳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领域,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训,优先列入国家旅游局重点联系区域。“优先列入国家旅游局重点联系区域”,你联系得过来吗?
4、用行政手段大范围、快速度、运动式推进。2015年8月25日发出《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每年拿出10%的县来探索全域旅游,连续三年时间推进,这样就会形成600多个全域旅游发展的县。《通知》要求各市、县在9.15日之前上报省旅游局申请报告。2016年2月5日公布262个首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其速度之快实属空前。
迎这种创建“全国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活动,把政府主导型模式强化到空前未有的地步,拔苗助长式发展旅游,后果会如何?
我不否定探讨“全域旅游”这个提法,如果要建“全域旅游区”的话,大致内容应该是:具有宜居宜游的优良自然生态环境 ,安全、诚信、守法、亲和的社会生态环境;完善的立体化的交通网络、设施与服务,准确、即时、多功能(咨询、订购、付款、退款、投诉等)的智能化旅游信息网络;自然、文化和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适度的利用,可持续地提供观光、度假和特种旅游产品,滿足本地居民和各种游客群体的需求,无论团队行还是散客行都畅通无阻。
一句话: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旅游目的地”概念。而这种“旅游目的地”的形成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产物,是一个渐进的、自然的、长期的发展过程,“水滴石穿、水到渠成”,不能拨拔苗助长,也不能用“化肥”摧熟。中外成熟的旅游目的地,哪一个是政府用搞运动的方式搞起来的?政府举全国之力集中建几个特定范围内的旅游区短期内可以做到,如墨西哥的坎昆旅游度假区(其实坎昆从1969年决定建到1976年初步建成2023间客房用了7年时间,到1990年建了17470间客房用了20多年),但要建“全域旅游示范区”,而且在一年内全国同时搞262个,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