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渔家因拒不整改消防隐患被依法取缔
核心提示: 日照一渔家因拒不整改消防隐患被依法取缔
线路老化,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位于山海天乔家墩子村二街10排的港湾渔家被依法取缔、丧失经营资格。
山海天边防派出所对港湾渔家进行消防检查
安全出口警示牌不合格且设置位置错误
7月15日,山海天边防派出所将“关于对港湾渔家予以取缔的公告”进行张贴公示
大众网日照7月15日讯(记者 赵洪芝)“对于为社会所造成的麻烦,我很内疚,我知道错了。在整改期间,我一定积极配合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也呼吁广大民俗旅游户不要学我,努力把渔家乐开好……”7月15日,日照市山海天乔家墩子一民俗旅游户因拒不整改消防隐患、不按规定实名登记、未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在多次警告无效后被依法取缔,而经营业主马某也将面临15天的行政拘留并被处以1000元罚款。
2005年,马某一家从省外乔迁至日照,并于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卧龙山街道乔家墩子村租赁一处房屋开展民俗旅游工作,长期不规范的经营理念和传统的“小民”意识深深扎根马某心底,为谋取个人利益,马某弃身边的安全隐患而不顾,电线裸露、老化、灭火器不规范、占用应急通道……
2016年5月底,山海天边防派出所对辖区所有民俗旅游户进行了消防隐患地毯式排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马某经营的二街10排港湾渔家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随即向其下发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宣传教育。
6月初,山海天边防派出所民警再次来到该渔家进行复查,发现马某并未进行整改,并且态度恶劣、语言激烈,对民警执法存在抗拒举动。此后,民警经过进一步排查发现,港湾渔家不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同时还存在不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在未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开门纳客等多项不规范乃至违法行为。
后经第三次复查,马某态度依然强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日照市东港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决定,并对港湾渔家宾馆予以取缔。7月15日,山海天边防派出所依法将“关于对港湾渔家予以取缔的公告”进行公示,并告知马某相关处理事项。
根据要求,港湾渔家被依法取缔后,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拒不停止的,将依法没收或收缴用于非法经营活动的工具和设备,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后,马某才尝到自己的“知法犯法”举动种下的苦果,并于15日当天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做出新闻开篇处的忏悔之词。
山海天边防派出所干事张佰鹏告诉记者,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防线碰不得,经过前期排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经营户,派出所均已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希望各大经营业主要以马某为戒,敲响安全警钟、提升安全责任意识、主动整改。同时他还提醒广大渔家、旅馆经营者一定要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并且在消防验收达标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开店经营,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要正确对待依法执法,如果存在暴力抗法,将从严处理。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山海天边防派出所还将紧密结合“铁律十条”,对辖区所有的旅游业主、民俗旅游户、大型宾馆进行排查,并且严罚重管、露头就打,依法采取措施,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为创建和谐稳定的旅游环境打造良好基础,为全市“旅游富市”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许昌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