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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建立“1+6+N”旅游综合管理体制

核心提示: 沂南县建立“1+6+N”旅游综合管理体制

大众网讯 近日,首批全国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沂南县创新实践“1+6+N”旅游综合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旅游局推动“1+3+N”旅游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大胆创新,在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法院等职能部门配套成立“旅游工商分局”、“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巡回法庭”的“+3”改革基础上,结合沂南县全域旅游发展实际,进一步先行先试进行了再“+3”改革,即在物价局、食药监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分别成立“旅游物价巡查大队”、“旅游食品安全巡查大队”、“文明旅游工作办公室”。同时,沂南县已研究成立“沂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并报市有关部门按程序审批,待正式批复后,6大专业机构将在旅发委的统筹协调及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规合一”等“+N”制度保障下,协调联动、合力保障旅游市场有序运行。届时,沂南县将正式形成旅游部门综合协调下的“1+6+N”旅游综合管理体制。

自2012年起,沂南县已开始全域旅游发展的探索实践,形成了“政府主导、文旅融合、统筹城乡、全域发展”的县域旅游发展沂南模式,2014年被列入山东省首批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县,在旅游业提质升级的关键时期形成“以改革促发展”的浓厚氛围。2015年底,沂南县被国家旅游局列入首批全国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旅游改革随之进入深水区,沂南县委、县政府围绕“宜业宜居宜游新沂南”建设主线,深入研究推进旅游供给侧改革,5月26日正式下发《关于全力推进旅游业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文件,有步骤地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任务。顺应全域旅游发展需求,沂南县按照综合产业综合抓的思路抓好顶层设计,以顺畅高效、综合协调为目标深入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1+6+N”的旅游综合管理模式将有力地整合各部门职责,形成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大旅游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为沂南县打造综合性休闲旅游目的地,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

许昌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