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考生我不认为改革命题“矫枉过正”
核心提示: 作为考生我不认为改革命题“矫枉过正”
原标题:作为考生 我不认为改革命题“矫枉过正”
近日,在贵报10月24日“教育圆桌”专栏看到了赵成昌老师的《改革命题不能“矫枉过正”》一文。因为河南省一直使用全国卷,作为一名高三学生,我也一直对全国卷的内容与形式比较关注,想就此谈一点与赵成昌老师不同的看法。
全国卷语文的“阅读题选考”模式并不是一个新事物,从2011年开始,全国卷就一直在实践这种模式,并且反应普遍良好,其目的和成效显而易见。首先,对学校而言,很多时候,实用类文本阅读的教学是受到忽视的。选考模式有效地促使学校重视并加强了实用类文本的教学。其次,就考生而言,实用类文本与文学类文本二选一的选考模式在客观上提供了另一个选择。考生完全可以平时主攻二者中的一个。考试时,考生可以直奔平日主攻的文本,而放弃对另一个文本的阅读(这样会比较节省时间,笔者身边的很多同学就是这样做的)。但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觉所选择的文本过于困难,考生也可以酌情选择另一个文本,不至于失分过多。这种设计,既有效地促使学生在平日的学习中两头兼顾,又确保了考生在考试中可以展示出自己最擅长的一面,而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次分明,避免了学习压力的过大。是为广大师生所喜闻乐见的。赵老师所谓“增大学生负担”,作为一个学生,我不敢苟同。
另外,赵老师说,“语文是最大众化的基础学科,其外延跟生活同等,原则上没有主次之分,考试也就无需突出谁轻谁重。”但是,客观上讲,任何事物都是有主次之分的。高中生的主要任务是提高文学鉴赏能力,那么“看拼音写汉字”一类的题目就不可能成为高考考核的重点。而且,考试是很多同学学习的动力。在考卷上提供多种选择显然促使学生更加自发地去培养相关能力。所以,通过在语文试卷上增加实用类文本阅读的方式来突出实用类文本阅读的考核,并不能说是“没有必要”的。
就赵老师所提出的“做不完”的状况,作为一个多次参加高考模拟测验的学生,我并不认同这个结论。对于完成试卷来说,两个半小时是绰绰有余的。我身边很多同学都能在两个小时到两小时十分钟内完成试卷。安徽省刚刚恢复使用全国卷,也许很多同学尚不适应。但经过简单的熟悉与联系,相信大多数学生一定能够完成卷子。退一步讲,高考本来就属于选拔性考试,而快速答完试卷是阅读、思维、书写等多种能力的综合体现。由此可见,“写不完”并不是一个问题。
最后,赵老师举的“全国卷五选二选择题”的例子,也许是因为不了解全国卷的体例吧,并不恰切。五选二选择题3、2、1的赋分模式是由上海市首创,受到了一致好评之后,才为全国卷所借鉴的。其设计意图在评分标准中给出的十分明确。在选择题中,3分、2分的选项是通过文中内容得出正确结论的选项,1分选项是通过文中内容得出错误结论的选项,而0分项是文中内容描述错误的选项。
比如,就《三国演义》出一道题的话,“诸葛亮忠于国家,六出祁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3分或2分选项,“诸葛亮六出祁山,体现了他的奸诈虚伪”是1分选项(因为“诸葛亮六出祁山”确实是文中内容,但其概括总结错误),“诸葛亮成功收复长安,兴复汉室”是0分选项。当然,真正的选择题不会如此粗糙,但选项所设计的对文意的理解必定是没有争议的。解读方法多元的语段并不会被出到题中。
新课标卷在河北、河南等多个省市已使用5年,其优点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也是客观存在的。我相信,教育部门的专家不可能“不知深浅”的“乱改革”。毕竟,历史上的改革都伴随着“诧异——拒绝——接受——习惯”的过程,没必要因为不习惯而不同意教育部门的改革举措。
(刘再骋 作者为郑州外国语学校高三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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