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民警殴打教师被行政拘留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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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 郝孟佳)今天,永嘉县公安局官微发布了关于城西小学教师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李某殴打事件的情况通报。通报称,李某实施殴打他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对李某处行政拘留六天并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给予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经查明,26日上午,李某的儿子在其就读的永嘉县城西小学与三名同学发生纠纷。27日上午,班主任郑某将发生纠纷的四名学生带至办公室进行批评教育。期间,李某儿子的额头被郑某的指甲无意划伤。随后,郑某电话通知李某家人。李某在当日执勤任务结束后得知该情况,即赶到学校,发现其儿子额头有伤痕,情绪激动,踹了老师办公室门一脚,该校教师潘某发现后上前劝解。在潘某劝解过程中,郑某从教室出来到李某面前,李某即打了郑某一巴掌,后被劝离。
事件发生后,永嘉县公安局介入调查,并到学校向被殴打教师、教师家属及校方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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