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张飚因张高平案受赞誉 在家接待最高检领导
核心提示: 检察官张飚因张高平案受赞誉 在家接待最高检领导
预审员聂海芬、 牢头 袁连芳,直接参与错案制造;检察官张飚则推动了平反,他们是张氏叔侄冤案中的关键三人。(CFp/图)
原标题:用五年翻了一件简单明了的错案
检察官张飚: 包青天 难不难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林战 发自:新疆石河子
编者按
女神探 聂海芬、 伪证耳目 袁连芳、检察官张飚,是浙江张氏叔侄案中的三个关键角色。前二者直接参与错案的制造,后者则耗时五年、终于推动冤案平反。
回顾这关键三人的作为可以发现:案件办理中诸多法定程序被违反,使办案人员合力将一件漏洞百出的案件轻易办成 无懈可击 ;冤案的平反,则多赖于个人对法治理念的坚持,与排除种种外界干预的勇气和艰辛。
最高法副院长沈德咏最近著文指出,防范冤假错案要充分依靠法律程序制度: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有效保障。完备的程序制度,能在最大程度上为防范冤假错案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三人 的故事,或可为这段话作注。
案子错得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一桩没有物证和人证的奸杀案 。
错案为何会发生?他不说,或者至多蹦出一个字:人。
张飚用三年的时间不停地写信、 温和地提醒 浙江省检,但信件多石沉大海。
2013年5月5日,上午:在家接待北京来的最高检领导;午饭后:赶到宾馆接受媒体采访;下午五点回到家:给辽宁一所学校的孩子们回信。
这是近两个月来,63岁的新疆石河子退休检察官张飚极为普通的一天。
当了几十年检察官,因为一件案子的平反,前所未有的职业荣誉,在他退休后铺天盖地而来。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撤销 5 19 杀人强奸案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这对开货车的叔侄俩,被认定要为发生在2003年5月19日的少女王冬命案负责。
很快,当地政法委专为 张飚同志事迹 开了会,检察院里打出了 向张飚同志学习 的字幕。
退休的老检察官对这一切,感到不适应。
无论多远赶来,他要求所有记者都要先走组织程序;得以见到他的记者,个个又带着一肚子问号回去。
张飚刻意回避对浙江司法同行的批评,但他却会不经意突然说出一句: 我非常想总结,(错案)为什么会发生。
所有人最想从他嘴里掏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不说,或者至多蹦出一个字:人。
给点安慰成了 包青天
张飚最早见到张高平是在2007年。
在石河子监狱,张高平是个 刺儿头 。狱警告诉张飚,张高平会干活,但一直不认罪。他不报告,不唱歌,不作思想汇报,甚至拒绝申请减刑。
在张飚的经验里,这些怀疑被陷害或对量刑不满的犯人,多是不懂法或需要情感宣泄,驻监检察官一般会配合狱警多做安慰工作。
出于这样的考虑,张飚决定见一见张高平。
见到检察官, 刺儿头 依旧: 我能不能不报告? 根据规定,犯人在接受驻监检察官的讯问时,应该首先报告身份、罪名和刑期。张飚默许了。
刺儿头 陈述自己的冤情,请求寄送申诉信,说着说着就哭了。
张飚对此也习惯了。他记得,这个 刺儿头 所言有理有据,思路清晰。出于 稳定犯人情绪 的目的,这一场半个小时的谈话让他印象深刻,却并没有过多注意。
然而,张高平却如抓到一根救命稻草。据媒体报道,他写信给哥哥张高发, 我遇上包青天了!
2004年10月,浙江省高级法院终审,张高平从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15年,侄子张辉从死刑改死缓。被告人完全不服:唯一直接证据,来自 牢头 袁连芳供述;但对他们有利的DNA比对结论 指向他们之外的第三个男子,不作为定案依据。
叔侄俩没有放弃任何申冤机会。2005年1月8日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吴晶晶于回家途中被害。极少有人注意到,此案的作案手法,与王冬案高度相似,在狱中的张高平可能是唯一的例外。他马上找狱警喊冤:凶手可能是同一个。
很快,张高平被转移到了四千多公里之外的新疆石河子监狱;张辉也同期转至新疆焉耆县监狱服刑。
那条线索则被置之不理,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它原本可能让张氏叔侄提前八年重获自由。2011年11月22日,受害人王冬指甲里提取的男性DNA,与一名已被执行死刑的勾姓男子的DNA比对上。勾某正是杀害吴晶晶的凶手。
否定自己人 的人
2007年见到张高平之前,张飚如大部分驻监检察官一样,干着琐碎而平静的工作:每个月去监狱巡查四五次,与狱警交流,提讯犯人,平时则忙于处理举报信,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工作。
在检察院内部,相比侦查科、起诉科、反贪渎职等部门,驻监检察是个 边缘科室 。用石河子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魏刚的话说,工作细碎得 连总结都不知道怎么写 。
《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规定,驻监检察官的主要工作包括监督监狱执行刑罚的各项活动、审查和起诉收监犯人再犯罪、受理犯人控告和申诉等。
前两项工作按部就班, 受理控告和申诉 却让人为难。这意味着要质疑此前已经过公、检、法三家判定的有罪结论。 自己人否定自己人 ,这并不符合通常的工作规则,由驻监检察官推动的抗诉再审案件也十分罕见。
据《检察日报》报道,在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档案里,记录着几组数字:张飚为16名服刑犯人转办申诉材料,受理服刑犯人举报材料5份,依法为4名服刑犯人纠正刑期错误。
在监所,张飚待了十年,直至2011年退休。他当过6年兵,1980年2月调入石河子市检察院,做过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
张高平继续一封封向 检察长信箱 投递申诉信,并一次次询问张飚是否有消息。如此坚持不懈,引发检察官对此案的关注。
张飚将情况报告给监检科科长魏刚,两人交流后一致认为或许其中确有问题。
2008年,在张高平两地服刑五年后,石河子检察院三名驻监检察官魏刚、张飚及同事高晨,开始逐步详细研究他的 冤情 。